老話常說:「親兄弟明算賬」,這種明算賬並不是因為感情淡薄,不值得信任,反而恰恰相反,在日常的生活中越是親近的人似乎越需要將這些事情都算清楚才行,算清楚了不傷和氣,算清楚了不鬧矛盾,甚至算清楚了也能夠避免更多的麻煩事,感情是感情,現實是現實,拎得清才可以讓往後的相處更加融洽。
林先生今年38歲,開了一家裝修公司,日子還是過得挺滋潤的,前不久岳母登門拜訪,一來就提出了想要借錢的想法,甚至在林先生面露難色的時候,還開始央求林先生出手幫助,看在妻子的面子上林先生最後選擇了答應,可就在他取錢回來的時候,在門外聽到了岳母跟妻子的對話,扭頭便在欠條上加了三句話。
38歲林先生的講述:
我從小的家庭條件其實挺不錯的,父母都是在煤礦上班的工人,所以我在很小的時候就衣食無憂,家裡的情況也比身邊的大多數人要好很多,完全可以說我是在溫室里里長大的孩子。
可也正是因為家庭情況有保障,使得我從小就大手大腳的,不愛學習,貪玩,過早的就迷戀上了網路遊戲,所以學習考試這種事情似乎離我越來越遠,從高中畢業了之後我就沒有上學了,而是在社會上混盪了好幾年,那時候也不知道學什麼手藝,只是覺得家裡有錢,家裡會養著我,父母也早早的幫助我買了房子,讓我獨立生活了,那幾年的我幾乎對生活的態度只有兩個字:「享受」,吃喝玩樂樣樣在行,也談過好幾個女朋友,不過後來都沒有走到結婚的那一步。
印象中父母那些年操碎了心,他們給我找工作,勸我好好賺錢,我卻總是聽不進去,總覺得自己還年輕,總覺得他們還尚在,是可以照顧好我的,我就把啃老進行了到底。
27歲那年我談了一個女朋友,想要結婚的那種,對方的家庭條件並不是很好,父母都是普通的打工人,而她也只是一個在電影院上班的女孩,她在他們家裡排行老二,上面有一個已經成家的哥哥,下面還有一個正在讀書的弟弟,家庭情況可以說是跟我相差很大了,可奈何我就是愛上了她,平日裡展開了對她瘋狂的追求,又是買禮物,又是請吃飯,反正用一句話來說就是著了迷,很快我們也走到了一起,當時的我還是個不學無術的人,在父母安排的工廠裡打工,每個月賺的錢也是該花多少花多少,一點也不存錢,錢不夠了就給父母要,而我的錢也大部分都花給了現在的妻子,甚至也都花在了她的家裡,給她父母買東西,給她弟弟零花錢。
我的所作所為最後讓這場婚姻進行的十分順利,他們家裡的要求我們幾乎從來都沒有討價還價,我的父母雖然有過反對意見,但是為了能夠讓我的生活穩定起來,最終也都同意了下來,就這樣我結了婚,成了家。
婚後的我在很長一段時間裡也一直都依賴父母的幫助才得以生活,尤其是在有了孩子之後,家裡的開銷越來越多了,可是我的收入卻微不足道,妻子就更別了,所以我一直都在張口讓父母給我幫助。
直到孩子出生後的第三年,因為母親跟岳母的一次吵架之後,我才真正意義上的脫離了父母的幫助,開始自食其力了。
孩子出生之後一直都是母親在家裡幫助帶小孩,因為她也很喜歡孩子,也很願意來幫助我們,可偏偏妻子又跟母親之間的關係不好,倆人經常的鬧出矛盾,我夾在中間十分的為難,無奈之下我聽從了妻子的建議,讓母親回去好好的休息、上班,轉頭讓沒有工作的岳母搬了過來生活,這樣的話也能夠幫助我們帶小孩,而且妻子也不會有什麼矛盾了,母親雖然不情願,不過看在我是她兒子的份上也就同意了。
可誰知岳母到了家裡之後完全把自己當成了家裡的女主人,在家裡的大事小事都會管,雖說幫助了我們的生活,可是卻也讓我感覺到了不適應,比如要錢的事情,那時候家裡的開銷並不少,一個月亂七八糟的費用下來就得一萬八,我又要忙著工作,所以基本上岳母說需要什麼錢我就都會給她,我也總覺得都是一家人,沒必要因為錢的事情鬧矛盾,況且妻子也在,可誰曾想有一個月足足花了家裡4萬3的存款,在我的再三詢問下妻子才說這錢拿去給小舅子當學費了,因為考上了大學,所以學費還是挺貴的,岳父母手頭緊,就先拿著用了,等以後慢慢還。
我當時確實挺生氣的,但是岳母卻主動的說:
「你不用怪她,是我要用錢的,怎麼了,我在家裡給你當牛做馬的,還不能花你一點錢了嗎?況且她弟弟也是你弟弟,大家都是一家人,互相幫助一下,這錢我們也不是不還,這不是我天天在家裡給你們照顧孩子了,要不我去工作去,賺錢給你們,你找你媽過來帶孩子吧。」
我不想鬧得太難堪了,就沒有過多的計較了,當然也認為岳母幫了忙了,這錢就當是孝敬她的了,這才把這件事情搪塞了過去,並未計較了。
可是有一天我媽來看孩子的時候,在家裡跟我說起了錢的事情,她說要讓我自己多留個心眼,不要什麼錢都不管,最後錢都被妻子跟岳母算計了,我才說出了岳母拿走我們存款給小舅子上學當學費的事情,哪知我媽頓時就生氣了,憤怒怪我沒腦子,說我太不爭氣,我就跟她頂了幾句嘴,幾乎是把岳母當時的理由都告訴了我媽,我媽卻罵罵咧咧的說:
「這是兩碼事,你拿錢去孝敬她,感謝她幫助你們帶孩子,這是你跟你媳婦的事情,給多少,什麼時候給,哪怕是不給,這也都是正常的,可是她們不跟你商量,就把你們夫妻倆的存款拿走了,被發現了才說出了實情,這是騙你,你怎麼這麼憨,怎麼就生了你這麼一個憨娃。」
母親一個勁的罵我,讓我心裡也很不服氣,就跟她吵了一架,轉頭我媽準備回去的時候又碰見了剛剛帶孩子出去歸來的岳母,隨即倆人便因為錢的事情吵了起來,我媽的觀點是:
「我兒子是跟你女兒結婚,不是跟你全家人結婚,沒必要替你們全家花錢,更沒必要對你們全家人好,以後少打我兒子錢的主意。」
岳母的觀點則是:
「我辛辛苦苦給你兒子帶小孩,拿4萬塊錢理所應當的事情,況且這4萬塊錢裡還有2萬是我女兒的,他們都同意了,你一個當婆婆的沒理由干涉,而且這錢他們要是跟我要,我也會賺錢還給他們。」
就這樣倆人吵了幾句之後我媽就回去了,自從這件事情後我跟我父母之間的關係就有一些冷漠了,母親總是說我拎不清,不明事理,被媳婦的花言巧語跟丈母娘的鬼話給騙了,而我卻覺得都是一家人,沒必要計較的那麼清楚,就這樣母親拒絕了給我任何的幫助了,而我也開始了真正意義上的自力更生。
後來那幾年我從工廠裡辭了職,跟幾個朋友弄了一個裝修公司,開始給別人裝修賺錢,一開始也不賺錢,堅持了一年多才陸陸續續的盈利了,日子也越過越好了。
當然,在我賺錢的同時我也對父母、對岳父母都保持著足夠的尊重,我的父母看到我現在事業小有成就,心裡也開心,岳母父母更別提了,似乎看到我賺錢了更開心,有一次他們還專門給我買了一個發財樹擺放在了我們家裡,而我也對自己的生活愈發滿意,愈發知足了。
前段時間我剛接了幾個大活,粗略的估算下來也能小賺一筆了,可就在我春風得意的時候岳母來家裡來了,來的時候提了不少的蔬菜水果,說是家裡自己種的,給我們嘗嘗鮮,我是挺感謝的,就招待她進了門,可就在吃飯的時候她支支吾吾的說出了自己此行的目的,她說:
「小林,你看你現在的生意也紅火,聽說是不是剛接了幾個大活,肯定也能賺不少吧。」
我聽了還沒來得及笑,馬上就看向了妻子,妻子卻說:
「哎呀,咱家這喜事不得多慶賀,你別看我,我旺夫。」
緊接著岳母又說:
「媽也不是故意要挑這個節骨眼上來找你,說起來還是挺為難的,你弟弟這不是交了一個女朋友,馬上就要結婚了,亂七八糟的事情一大堆,他現在的工作都沒有個盼頭,一個月就賺一點點,實在也是太困難了,我們都是一家人,你看看能不能給想個辦法,幫幫你弟弟。」
我聽了倒吸一口涼氣,岳母所說我弟弟便是我的小舅子,從大學畢業出來之後已經過去三年了,這三年還是在外面晃蕩,也沒有找下一個穩定的工作,不過人倒是挺實在的,不會那些花花腸子,但是我卻完全沒有什麼能力幫助他找工作,就尷尬的說了自己的無能為力。
但是岳母卻一點也不生氣,而是轉頭說:
「媽也不是為難你,你看你們能不能幫助給個88萬,幫助他買套房子,這以後總得結婚,他的年紀也不小了,我跟他爸也幹不了多少活了,現在說實話都是能賺一點是一點,等他結了婚我們也就輕鬆了,我們現在東拼西湊也勉勉強強給他湊出來一個彩禮錢,但是買房的錢實在是有些困難了。」
我聽完這話就有些猶豫了,88萬不是小數,我們的日子也就猜剛剛過得好一些,卡裡的錢也勉勉強強才88萬多,但是這也是一份保障的錢,萬一那一天生意不好做了,或者是資金緊張了,有這筆錢的存款我們心裡也不會太慌,所以我猶豫著想要拒絕,隨即我便說出了自己的想法,告訴了丈母娘實在沒有那麼多的錢,要是8萬、10萬的話還可以,但是88萬實在是拿不出來。
可是丈母娘卻又用一種乞求的口吻說:
「算是媽求你了,家裡也沒有個出息的人,我那老大的日子也不好過,老三現在又沒有賺錢,實在是有些困難了,不然媽也不會向你張這個口,你就看在媽幫你們帶了那麼幾年孩子的份上,我們都是一家人,幫襯幫襯吧,媽這也不是白要,會給你寫欠條,你放心,這錢不是小數,肯定需要寫欠條的,日期,落款,還款的日子咱們都寫清楚,這樣的話你也放心,心裡也踏實。」
看著岳母那已經老去的模樣,再想起她當年在我們家裡的幫助,我屬實也于心不忍,而且妻子也在一旁說著一些話打圓場,讓我的心漸漸軟了下來,然後無奈的答應了下來,本想著轉賬給他們的,但是妻子提議讓我去重新弄一張卡,然後把錢都弄到一張卡裡,我隨後便走出了門,打算去銀行取錢存卡裡,然後回來再寫欠條。
可就在我忙活了一圈回來之後,剛想要進門的時候卻聽到了岳母的聲音,我聽到她說:
「這錢以後媽只能慢慢給你還了,你別催你弟,你弟這結完婚很快也要有孩子了,到時候生活壓力會更大,我跟你爸也賺不了多少錢,到時候看能還多少還多少,怕是還不完了。」
妻子卻說:
「沒事,這錢您就別想了,就給我弟弟用吧,他那邊我來做工作,這錢就不用還了,以後真的缺錢了我再向你們張口,能給多少給多少,先緊著弟弟用,你倆年紀大了,現在活也不好乾,就少操心,我們年輕,這88萬回頭他兩年就賺回來了,到時候就不提這事兒了。」
我在門外聽了一身冷汗,這是把我當成提款機啊,以前的事情就不說了,現在這麼多的錢還不還,真當我的錢是大風刮來的?
我隨即便重新下了樓,去了銀行把錢又轉了44萬到另外一張卡上,然後才往回走,一路上腦子裡飛快的轉動,想要及時止損,到家之後也是第一時間拿出了紙跟筆,然後說:
「我們卡裡的錢不夠用了,我生意那邊還要墊付40萬,這張卡裡就只拿了44萬塊錢,媽,錢也不算少了,咱們欠條也要寫清楚寫,都說親兄弟明算賬,我們把錢算清楚也能夠避免以後鬧矛盾。」
妻子見狀就開始數落我不拿88萬,只拿44萬,岳母也是滿臉愁容,我一個勁的說生意上面要墊付錢,不能一分錢都沒有,他們這才鬆了口,不再繼續追問了,而是接受了這44萬,緊接著岳母也是寫下了欠條,上面寫著:
「某某某于幾月幾日向某某借錢十萬,最遲五年內還清,借款人,某某某。」
這裡的某某某便是岳母的名字,但是我馬上制止了,然後說:
「媽,我想在欠條上加三句話,這三句話非加不可:
第一句話:借款人是小舅子的名字,需要小舅子來家裡跟我寫這份欠條;
第二句話:分期償還,從借款後的第二年開始,每個月給我償還8000,這樣的話才能夠保證了五年內還清;
第三句話:如若無法償還,除特殊情況外,在得到我的肯定之後,可以適當延期,不然願意接受通過法律途徑解決。」
我說完之後岳母顯得十分驚訝,妻子也開始罵罵咧咧的,說我太過分了,說我不該提這麼現實的要求,可是我卻沒有鬆口,依舊執著的說:
「這一家人之間賬算明白了才能避免矛盾,要是算不明白到時候這錢怎麼辦,難道傷和氣嗎?況且媽還在了,有媽在中間做主,怕什麼,這錢本來就是給小舅子買房用的,不就應該讓他來寫欠條,他來償還嗎?哪能什麼事情都讓老人出面,大家都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人,應該承擔責任。」
事情到最後妻子依舊在罵罵咧咧的怪我不把他們當一家人,岳母從始至終都是一副無奈嘆息的口吻,而我卻很堅定的要把欠條寫完整,最後岳母沒辦法點了點頭,這才將這件事情作罷了。
待岳母走後我跟妻子大吵了一架,吵架的地方無非是妻子覺得我不應該這麼過分的提要求,這麼現實的提條件,我忍住了,沒有將在門外聽到的事情告訴她,因為我知道告訴了她之後肯定將會是更大的爭吵,可能以後真的需要像我媽說的那樣,多留一個心眼才行!